

● 沒穿底褲談公事? 醫師娘告護士通姦
自由電子報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
抓姦不必在床!
在婦產科診所工作的田姓女護士,被控與方姓醫生在診所做愛,醫生娘報警抓姦並拍照,只穿情趣內衣、沒穿內褲的田女辯稱「我是蓋棉被、談公事」,醫生娘怒告田女通姦罪;高等法院審理認定,依蒐證照片和田女衣著暴露等事證,認為其涉通姦罪罪證明確,昨判她4月徒刑定讞。
護士被判刑4月定讞
現年50歲的方姓醫生,是婦產科診所負責人,在桃園地區已執業10多年,方妻懷疑丈夫和24歲的田姓護士有婚外情,委託徵信社調查。
前年12月27日凌晨,方妻獲報方男和田女在診所4樓獨處,懷疑兩人有姦情,因此報警抓姦在床;方妻拿著診所鑰匙打開大門,走上4樓客廳,清楚聽到方男和女子沉重的呻吟聲,接著推開4樓主臥室房門,氣得大罵「不要臉」。
方妻指控當時方男趴在田女身上,兩人正在做愛,田女上半身穿著黑色鏤空情趣內衣、下半身光溜溜;方男上半身雖有穿衣服,但下半身運動褲脫到膝蓋處,光著屁股。
徵信社人員快速拍照存證,方妻檢具現場照片等證物,控告田女涉通姦罪。